日期:2026-04-2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1、供热时间:从本年的11月16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共136天;
2、收费时间:以本年度《供热收费通知》公布的收费时间为准,一次性收清本年度热费,从本年的11月16日开始,按每日0.3‰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