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5-01-13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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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市直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体学习重要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开展研讨交流,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入职、新提任人员120余人开展学法考法活动,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具体农业法治工作中。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进行专题学习1次,举办讲座2次。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体系

1.配合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落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意见征集,组织征求15个区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等10个市直部门和农户、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征集意见建议5条,积极为条例修订建言献策。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会同有关人大委员、专家学者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配合做好《农业法》修订工作,着力推动法律实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围绕依法行政关键环节,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办法、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办法、行政诉讼应诉和负责人出庭工作办法等法治工作制度,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以烟农〔2024〕182号文件印发,依法行政制度保障更加完善。

3.严格做到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时提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决策等要求,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重大决策事项。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实效文件1份。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法律顾问参与、出具法律意见事项40余项。召开局党组会18次,局长办公会12次。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对31个新版政务服务事项、69个业务办理项的基本要素、实施要素、办事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发布,并配置网办流程、电子证照。对申请材料逐一梳理,对11个事项进一步梳理减免申请材料14件,对8个事项的10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进一步做到减证便民。着力推行“一件事”集成办改革,在全市组织实施农机上牌“一件事”,将农机技术检验、农机注册登记、行政证核发、跨区作业证申领、农机购置补贴等5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行一次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办理政务服务87件,网办率、企业好评率全部达到100%,在媒体刊发宣传信息30余篇。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将行政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检查和跨部门综合监管,优化检查方式,全面推行部门联合检查和“涉企检查平台”运用,纳入“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的19个事项部门联合检查率达到100%,涉企检查平台使用率100%。“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224家。

3.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真学习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对拟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认真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注意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规范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今年以来,共审查《烟台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6份。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农业执法体系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市级农业执法队伍90%人员下沉主城区,减少执法层级。9个主要涉农区市农业执法机构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划转农业农村局,执法体系进一步理顺。

2.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建设,举办全市农业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执法技能竞赛1期,农业执法人员实现培训全覆盖。经常性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人均集中培训时间超过60学时,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荣获全省第一届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和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三等奖。

3.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农资制售、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检疫、畜禽屠宰、动物诊疗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春风护农”、“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和屠宰牛羊百日行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查办案件210余起。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涉企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纠治农业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加强行政处罚个案监督,举办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3次,法制审核案卷28份。全市4个案卷获评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件。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入职、新提任人员120余人开展学法考法活动,开展全市农业执法及技能竞赛活动,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结合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创新普法形式,拍摄农业普法短视频6期。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700余户。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是县级农业执法服务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能力不强。原因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执法人员少。县级农业执法队伍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划转回农业农村局,但实际到岗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不足编定人数的一半。二是执法能力不高。划转的执法人员,划转前大都多年未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农业执法程序不熟悉,且年龄老化,农业专业执法能力不高。三是执法装备不足。县级农业执法机构在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服装配备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问题。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抓好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体学习重要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开展研讨交流,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入职、新提任人员120余人开展学法考法活动,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具体农业法治工作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集体学习党内法规5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开展专题学习1次,举办讲座1次。

(二)抓好法治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部署,将法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多次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带头研究法治工作。带头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营商环境工作分工、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方案。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部署。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8次,做出批示29次。

(三)抓好法治工作落实。强化工作日常调度,对重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多次做出批示,听取工作汇报,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农民丰收节期间,带队开展普法活动。配合市人大,开展《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主持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专门研究,并纳入重点工作台账,定期研究调度,有力推进工作开展。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持续推进学习走深走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丰富学习教育方式,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加强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聚焦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科学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持续推进法治工作落实。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开展送法下乡等专题普法活动,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实现涉农村全覆盖,着力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农业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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