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毓璜顶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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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考评制度与奖惩标准

禁烟考评制度

1、医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无烟医院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各科室主任、支部书记、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区域内的禁 烟管理工作,科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 、全院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病人和家属戒烟、禁烟。

4、禁烟巡查员定期巡查责任区域内的禁烟情况,并做好记 录。禁烟监督员定期监督检查巡查员的工作,并对各科室的禁 烟工作进行指导。

禁烟奖惩标准

1 、医务人员要带头自觉戒烟、禁烟。本院职工违规室内吸 烟者,按 500 元/支罚款。

2 、严禁本院职工穿工作服到吸烟区吸烟。违规者按 1000 元/次处罚。

3 、各科室要保证本科室责任区域内无违规吸烟、无烟头。 发现烟头,按 500 元/个处罚。

4 、禁烟监督员、巡查员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面禁烟。

5、对禁烟成效明显的科室,医院将给予表扬。对未达到无 烟科室标准的,将纳入质控通报。


劝阻吸烟管理制度


1 、根据国家卫健委文件规定,按照我院要求,医疗大楼、 办公楼等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发现吸烟者均应主动劝阻。

2、全院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的员工、病人、家属及探视者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积极 劝阻吸烟。

3、戒烟巡查员劝阻吸烟后,应详细填写《劝阻吸烟工作记 录》,每月汇总。

4、对执意不听劝阻的吸烟者,工作人员可将其引导至吸烟 区吸烟。

5、各科室在本科室责任区内发现吸烟者立即劝阻,对不听 劝阻、拒绝引导的吸烟者可交由医院保卫处协助处置。

6、本院职工应主动戒烟、禁烟,不在禁烟区内吸烟,起到 良好表率作用。

7 、本院职工违规在禁烟区内吸烟且不听劝阻者,按 500 元/支罚款,再次违规按 1000 元/支罚款,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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