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取得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树牢法治学习观念,增强法治思维能力。一是领导班子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有关论述进行学习交流,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干部职工学习全面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发改大讲堂”课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加强了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三是学法普法工作制度化。公示了“谁执法谁普法”两项责任清单,完成了民法典等10项年度普法学法计划,定期通过“发改大讲堂”开展集中学法、邀请法律顾问“以案释法”和组织应知应会考试,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专题培训班和法治素养考试活动,编印了《发展改革工作实用法律法规汇编》,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依托行政执法发放“谁执法谁普法”系列宣传册,通过亲清发改会客厅进行普法宣讲,普法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坚持党的领导地位,筑牢法治建设之魂。一是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委党组会研究涉法领域工作30多次,组织召开年度述法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重点任务。二是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聚焦7期国家典型案例通报问题,在全域范围内重点领域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问题联动督办处理机制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开展我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邀请第三方机构全面考察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失信预通报机制,向涉及政府机构未执结案件的部门、单位发送失信提醒函,有效防范政务失信风险。深入推进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妥善处理2起政府失信事件,确保政府失信事件长期清零。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增强科学立法质效。对《烟台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提升了政府立法质量。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与省级权责清单逐项比对,对我委权责清单事项目录进行梳理完善,根据最新职责划分,对其中10个事项进行调整。截至目前,全委权责清单事项共103项。三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国家碳达峰试点(烟台)实施方案》的制定印发工作严格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四是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邀请第三方机构《烟台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进行风险评估,规范听取意见、分析论证等流程,保障重大政策顺利实施。五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贯彻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联合法律顾问完成了《烟台市供暖燃煤锅炉清洁替代实施方案》等8份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有效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组织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清理工作,对我委牵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未发现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情况。六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等进行了审查,邀请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障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七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会同律师事务所先后审核合同文本、法律培训、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解答法律咨询等106次,组织法律顾问服务评分反馈,研究出台了《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办法》,健全了法律顾问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体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一是统筹行政执法检查任务。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审批类事中事后监管及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有效确保了监管和检查到位不缺位。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审批类事中事后监管培训会和执法检查推进会,公示了监管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联合率高于50%的要求,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标签化管理应用率、移动端应用率达到 100%。三是全面应用数字化执法检查模式。组织执法科室和辅助科室学习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监测平台、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和移动监管手机端,夯实了现场录入、现场确认和实时留痕等工作基础,现场扫码率达到100%。四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新申领和4年度审验工作。完成60学时年度执法培训工作计划,通过观看培训云平台课程、组建线上执法培训课堂等方式,培训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全委行政执法检查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170次行政执法检查。开展发展改革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提升了执法的规范性。印发了《烟台市发展改革系统免罚轻罚清单》和《烟台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执法人员处罚办案提供了有效指引。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取9份案卷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有效提高了全委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水平。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虽然扎实完成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规定动作,但对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执法队伍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与法治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人员结构老化,培训方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普法宣传方式不够丰富。现有的宣传方式缺乏互动性,群众参与度不高,覆盖面有限,传播效果不佳。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委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四个亲自”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同部署、同推进,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对重要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存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问题。二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坚持党对发展改革工作全面领导,委党组会带头学法、用法、研究法治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常态化开展组织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一”专题教育。三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全委法治意识、依法决策、行政执法、法治基础进一步提升和规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等重点任务。二是完成审批类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任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案件查办力度,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联合检查等工作,确保监管和执法到位不缺位,建立健全执法检查登记台账,组织对我委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反馈,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三是实行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审核及备案流程,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顺利出台。实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制审查机制,对我委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做到“一文一表”,出具法制审查意见。实行法律顾问机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全委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四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我委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