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事项: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妥善的治疗环境,增进医患双方理解,配合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在您住院之际向您做一下简要介绍,希望得到您的理解配合,并请您协助做好以下各项:
1.住院时请您带齐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医疗保险证等。
2.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床位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住院期间可携带少量的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危险品。现金、证件、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4.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请勿吸烟、喝酒、大声喧哗,保持病室安静,听收音机和录放机请用耳机。
5.其间患者饮食,由医生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院外送进的食品,须经医生同意方可食用。擅自进食由此影响病情变化的自己负责。
6.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如需会诊请与主管医生协商,由院方办理会诊手续。原则上不使用外购药品,如确因病情需要,事先与主管医生协商,并经职能管理部门批准。
7.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8.住院患者未经允许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9.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医院禁止本院职工向病人索要钱物及吃请。
10.为了患者早日康复,预防交叉感染,应减少陪护及探视人数。患有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患者禁止探视。
11.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品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2.严禁向楼下倒水、扔烟头、污物。严禁在病房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因此发生火灾,将承担法律责任。
13.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房不得反锁拴死。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告诉值班人员。
14.请您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结算后不要忘了到护士办公室拿您的出院药。出院后按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定期复诊。
15.住院期间对医疗护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联系。我们医院设有意见箱,欢迎您和家属对我们医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住院患者应遵循的规章制度:
(一)患者享有医疗救治的权利。
(二)患者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预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对医师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患方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三)我院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师对病情进行保密。
(四)患方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或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五)患方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患者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六)请患方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药师咨询。
(七)开放病区患者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患者需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在医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患方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九)患方应遵从医师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出院后,患者应该按照医师的医嘱进行治疗并保证定期复诊。
(十)普通患者和参加各类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患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履行包括中间结算等义务。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或没有尽到相关义务造成延误诊治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十一)患方不能要求医护人员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十二)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十三)为确保安全,探望者不得将伤害性物品如:利器、绳索、火种等带入病室。携带食品探视,应主动办理登记并征得医护人员同意。擅自带入而导致意外情况发生的,要承担相应责任。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器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十四)病房为公共场所,患方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患方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患方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十六)如果患者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患者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患者的某些人身自由,请患方积极配合。
(十七)请患方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十八)请患方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