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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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 号)、《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1号)等要求,编制本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出行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照规定进行公开。主要包括下列信息:

(一)企业基本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情况;

(二)运营线路、站点名称、服务时间、运行方向、票价、乘车规则等运营服务信息;

(三)乘客安全须知、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安全警示标志、载客定额等安全防范信息;

(四)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疏散标识等应急处置信息;

(五)企业服务监督电话、行业监督电话、投诉受理制度等权益维护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相关信息,本单位编制了《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antai.gov.cn/col/col65224/index.html)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烟台市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http://www.yantai.gov.cn/col/col65224/index.html)。

(2)交通运输场站:龙口市环城北路493号

(3)车辆及其他设施:公交车车体广告,站牌广告。

(4)其他渠道:便民服务卡、明白纸、报刊、广播、电视等。

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本单位可以通过文字、标识、图示、视频、音频等方式公开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为便于公众及时调整出行安排,凡因运营线路、站点等信息发生变更影响社会公众出行的,应当在变更实施之日3日前予以公开;因交通管制、重大公共活动、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导致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开。

(二)信息公开咨询

本单位公开信息采取主动公开的方式,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本单位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及时回复社会公众咨询,并针对不同群体优化咨询服务。

1.现场咨询:

本单位信息公开咨询机构:龙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口市环城北路493号

邮政编码:2657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 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 3616609

咨询热线:0535- 3616609

三、申诉途径

社会公众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时限、渠道等事项有异议的,有权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申诉处理机构:龙口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35- 8527623

办公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邮政编码:265701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 13:30-17: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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