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二十里店镇中心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一)机构设置: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德
副组长:于吉玲、耿平
组员:辛林华、刘志政、杨志洁、班主任、校医
2.医疗救护小组:校医、班主任
(二)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医疗救护组职责:
当发生一般轻微食物中毒(3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校医务室人员负责带到医院治疗。当发生较严重(3人以上的轻微呕吐、腹泻)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10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校医务室和食堂及时打电话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置,并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10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3.医疗求援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留样、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
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三、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导致不能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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