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各类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过程管理,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切实维护贫困学生利益,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波
副组长:方绍菲 程向前
组 员:孙佳婧 陈鹏钢 纪新强 孙冬辉 各班级班主任
学校成立由分管领导、级部主任、班主任组成的评审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领小组名单:
组 长: 董波
副组长:方绍菲 程向前
组 员:孙佳婧 陈鹏钢 纪新强 孙冬辉 各班级班主任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在确定资助对象名单时:
第一、对孤儿、烈士子女和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残疾 、少数民族、三峡移民、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幼儿)要优先予以资助。
第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主要指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学生、无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子女等。
三、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班主任通过班会、家长会或发放告家长书,学校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每一位家长。
(2)根据上级要求,学期初对全班家庭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3)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带证明材料主动到班主任处申请。
(4)班主任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贫困生认定申请表。
(5)级部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查认定,逐项认真审查,确定申报顺序。
(6)对困难学生进行实地入户调查,对于申请的学生要仔细核实,防止弄虚作假。
(7)学校按困难排序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建立三级认定机制: 班级-级部-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贫困生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各种资助数据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实事求是,坚决杜绝虚报、错报和漏报现象。评审小组确定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逐级上报。凡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助经费的,经查实后资助资格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信息和档案管理
分管领导要按年度建立健全“困难学生资助管理申请档案”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要对困难学生进行实地入户调查情况(并留有照片),学生资助工作涉及面广,资助涉及受助学生的数据量很大,各级部要认真做好受助学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要认真核对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在资助工作中的作用十分明显,各级部必须高度重视。各种申请表、证明材料、活动记录、走访照片、评议资料、公示名单、统计报表及政策文件等资助材料都要按年度分类进行装订归档,要求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保存时间进行存档。
本政策制度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教资助发2019-20号印发山东省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