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
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龙口市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保驾护航。无论您的孩子就读哪一学段,学生资助将始终相伴同行。现请您抽出一点时间了解一下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如果需要资助,请及时向所在班级老师提出申请。
龙口第一中学东校分管资助老师联系电话:8547888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8778200
一、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程序是:每学年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由市教体局通过银行,分上下学期两次,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3、校内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等。
4、残疾学生补助
学生持有残疾证且在有效期内(与家庭是否困难无关),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办理程序是:每学年初,学生向学校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体局通过银行,分上下学期两次,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二、认定依据
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或家长可向班主任老师提出认定申请:
(一)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监测帮扶家庭学生;(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孤儿;
(五)重点困境儿童;
(六)烈士子女;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十)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十一)其他因家庭遭受意外变故导致上学困难的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四)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龙口第一中学东校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