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校园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辛庄学校区域内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师生员工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已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统称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做好应急演练,实现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承办本学校(园)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落实;多方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食物中毒意识和识别三无、垃圾食品的能力;
2.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迅速向辛庄政府、卫生院、招远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等报告,同时上报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监测。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预警体系。
(二)预警。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上报,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辛庄镇政府、卫生院及市教体局报告;初次报告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事故处理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写出总结报告。 (四)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灾人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教体局(举报电话:0535-8213513)投诉举报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立即按要求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及上报事件信息,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
1.开展应急救援,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人员。
2.保护现场,维护治安,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封存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的食堂或操作间;
3.配合市教体局及卫生、药监部门初步调查。
(二)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指挥下进行先期处置,根据评估结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市食安办启动并组织应急处置。
(三)应急响应措施。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危害程度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落实有关工作。
(四)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经卫生部门、食品药监部门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终止响应:
五、后期处置
(一)责任追究。
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消除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二)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由市教体局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发布。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医疗保障。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护救和稳定工作,并上报辛庄镇政府、卫生院和市教体局。
七、监督管理
(一)演习演练。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二)宣传教育。
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市教体局和辛庄政府的领导下,制订本地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建设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组织学校师生员工进行演练,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辛庄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附件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职务 | 姓名 | 办公电话 | 值班电话 | 手机 |
组长 | 路少启 | 2605601 | 2605607 | 13793518882 |
成员 | 李新民 | 2605607 | 2605607 | 18615028539 |
王德岭 | 2606616 | 2605607 | 13256903968 | |
韩涛 | 2605607 | 2605607 | 18615028552 | |
赵忠鹏 | 2605608 | 2605607 | 13791290078 | |
李胜三 | 2605608 | 2605607 | 13181529318 | |
徐建玲 | 2605607 | 2605607 | 15098518766 | |
王德海 | 2606606 | 2605607 | 13406517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