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开展“烟台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烟台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
项目申报单位: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芝罘区夹河东岸,与宫家岛立交相接,终点位于沈海高速福山立交,路线呈东西走向,全长约6.01km。项目主路采用双向八车道城市快速路兼顾公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80km/h;地面辅路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路线全长约6.01km,其中高架桥(含夹河桥)长约5.14km,宽度33.7米,福山立交主线长约0.87km;设置福山互通立交1处,衡山路地下通道1处,平面交叉9处,上下匝道5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 306437.20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总用地为59.1013公顷,其中新增用地面积16.6103公顷;项目建设工期约20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相关意见调查及采纳情况、风险分析结论和相关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风险等级等内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在本项目决策、准备、实施和运行阶段可能受其影响较大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征求项目沿线公众,特别是与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企业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项目沿线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是否持支持态度。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烟台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实施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
(1)项目实施合法性、合理性等遭质疑,可能带来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项目实施涉及的土地征用、林地占用、管线迁改、拆迁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
(3)项目建设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管线正常运行、拆迁安置补偿、沿线村庄村民及企业员工安全出行等可能带来的风险;
(4)项目各阶段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
(5)项目实施过程对周边区域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
(6)项目实施对沿线民众出行交通环境的改善情况;
(7)对本项目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五、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项目报批工作,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耕地保护政策;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减少扰民,保护环境。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行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6、制定详细、可行的区域交通分流和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更好地了解烟台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促进科学和民主决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对于您的参与由衷地表示感谢!
七、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稳分析工作单位: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1889号中润大厦24楼
邮编:264001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535-6906037
电子邮箱:sdtzcxgh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烟台市城市快速路沈海高速段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