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梁郭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舍安全责任制度
1. 校长是学校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校舍安全负总责。
2. 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和维护。
学校校长为组长,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突发校舍倒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杨学良
副组长:陶妍君
组 员:段学明 赵林晓 孙平平 赵艺 王呈玉 王秋玲 刘真虎
3. 学校与各班级、各部门签订校舍安全责任书,将校舍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1. 定期检查
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校舍安全大检查,对校舍的结构、墙体、屋顶、门窗、水电等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 专项检查
在雨季、汛期、台风等特殊时期,要对校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校舍的防水、防风、防雷等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加固或维修。
3. 日常巡查
学校安排专人每天对校舍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校舍安全问题。
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三、校舍安全维护制度
1. 对检查中发现的校舍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
2. 维修和加固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3. 对老旧校舍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校舍的使用寿命。
4. 学校要建立校舍安全维护档案,记录校舍的维修和加固情况。
四、校舍安全使用制度
1. 学校要合理使用校舍,不得擅自改变校舍的用途。
2. 严禁在校舍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 不得在校舍的墙体、屋顶、门窗等部位进行乱涂乱画、乱挂乱贴。
4. 要保持校舍的清洁卫生,定期对校舍进行消毒和通风。
五、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1. 学校要制定校舍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等。
2. 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校舍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逃生能力。
3. 发生校舍安全事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疏散和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