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土山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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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真实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知识掌握情况,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标准和核心素养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命题和印制

1、期中、期末测试题一律使用莱州市教学研究室统一印制的试卷;单元测试由教研组自主命题,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次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练习要有针对性,要精选精练,适量训练。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各学科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 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期中、期末考试按市教研室安排统一采用网上阅卷。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要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各学科知识和每一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进行反思教学、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措施,尽量照顾到每一层次的学生。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期中检测分析表”,“期末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查漏补缺,提升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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