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26)早8:00至8:30,鲁东公证处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现场解答市民提问。
网友:老人的遗嘱上只有老人签字,没有见证人签字,也有法律效力吗? 主任霍良伟:民法典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多种形式,并对各种形式的遗嘱生效要件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如果是订立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在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果是录音录像遗嘱,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 如果立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则无需见证人,自书遗嘱必须亲自书写,公证遗嘱须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二,立遗嘱人必须头脑清醒,遗嘱内容为未受他人胁迫情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民法典规定,如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一份遗嘱为准。 主持人:电子公证书与纸质版有何不同? 国内民事科科员冯成通:电子公证书是“区块链电子公证书”,是指使用了区块链、电子签章、实人核验等技术,保证电子公证书无法篡改、安全可靠。电子公证书作为公证书的新载体,与纸质公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证人员在采用电子签章制作公证书时,公证书上会新增识别二维码。扫描该二维码便可以清楚查询到公证书编号、公证申请人等公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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