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龙口市兰高中心卫生院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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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兰高中心卫生院控烟培训制度

一、龙口市兰高中心卫生院院制定控烟和无烟医院创建工作培训制度,分别对卫生院参与上级部门的培训、开展院内培训等工作进行规定。

二、医院应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相关工作培训和会议,并及时将培训和会议要求汇报给院领导和传达给医院相关科室、人员。

三、创建办公室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按需)开展对医务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上级部门关于控烟和无烟医院创建的相关文件、方案、专业培训、本院的创建方案、工作要求等。培训的方式可根据工作要求灵活开展,如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各科室利用早会开展自学等。

四、工作培训资料应妥善保管。培训资料应包括∶培训通知、签到簿、日程表、课件、影像和考核资料等。

五、卫生院掌握每名职工的吸烟情况,并积极提供补助,鼓励和支持职工戒烟。

六、医院在呼吸内科门诊加设戒烟服务医生和咨询电话,开展戒烟服务和咨询。相关科室医生常规询问门诊、住院患者的吸烟史,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龙口市兰高中心卫生院控烟工作绩效奇核和奖惩制度

一、龙口市兰高中心卫生院建立控烟工作绩效奇核和奖惩制度,将无烟医院创建工作纳入各科室的目标责任核,将对患者及家属开展控烟宣传纳入医护人员绩效考核。

二、各相关科室签订明确责任,告知具体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事宜。

三、创建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的控烟和无烟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督促持续改进;对工作开展较突出和较差的部门和个人,提诱领导组进行奖励或惩罚。

龙口市兰高中心卫生院控烟巡查、劝阻和制度

一、医院控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院内全面禁止吸烟。

二、医院所属区域,包括所有建筑物入口处、候诊区、会议室、厕所、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均禁止吸烟。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场所、医生值班室等处均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三、在院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设立烟草广告,开展烟草促销和赞助活动。

四、在室外较远、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处设置明显的吸烟区,并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五、医院的每位职工,包括各位医护、医技、行政管理、保洁、保安等均为吸烟劝阻员,一旦发现有人吸烟,均有上前劝阻和引导的责任和义务。

六、当班医护人员在日常诊疗活动中,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在进行保洁、安全等巡查时,均兼顾控烟巡查任务。发现有人在医院吸烟,应及时上前进行劝阻,并指引到吸烟区吸烟。劝阻时应态度良好,做好解释工作。如有顽固不配合者,报告卫生院办公室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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