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决算信息公开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经汇总,2023年烟台市市级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412.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4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8.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79.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9.42万元),公务接待费763.13万元(均为国内接待费763.13万元)。
扣除2023年新增各区市法院和检察院上划因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10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4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4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2.1万元),公务接待费714.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714.21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2023年市级“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726.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增加249.1万元,主要是烟台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预算考虑疫情原因,招引工作经费按照疫情期间的工作量进行申报,国家于2023年解除疫情,市投促中心等单位国内外招商活动增多,年中申请追加了招引工作经费,导致2023年决算比预算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比年初预算增加956万元,主要是公安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上级关于派出所标准化建设要求,使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为基层单位更新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减少292.6万元,主要是市级各部门压减公务用车燃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185.79万元,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不断压减相关支出。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据统计,2023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89个,累计175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据统计,2023年市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共计101辆,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39辆。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据统计,2023年市本级部门累计公务接待5014批次,累计60161人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014批次,累计60161人次(含外事接待149批次,累计2733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