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长山乡中小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
1.按照党政同责原则,与学校校长共同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2.与学校校长共同抓好学生欺凌事件及有关舆情处置工作。
(二)校长
1.作为学校学生欺凌防治的首要责任人,全面执行相关法规与工作指导。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学生欺凌防治的预防、干预、应急、教育和评价等制度。
3.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合作,优化校园周边环境。
4.主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疑似欺凌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置。
5.有效组织应对学生欺凌事件的紧急处理,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妥善处理涉及违法或犯罪的行为。
6.对全体教职工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三)专职副书记
1.协助校长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掌握动态并提出建议。
2.根据环境条件与校园欺凌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经常性分析情况,部署综治安全工作。
3.组织开展面向学生、教职工、家长的专题教育培训。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反校园欺凌教育、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措施的宣传引导。
4.参与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工作,对欺凌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并跟踪教育。
5.指导、整理并做好学校校园欺凌工作的有关资料和归档工作。
(四)法制副校长
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对教师师德教育,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举办班队会等活动,引导学生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克制自己,正确对待自己的言行。
(五)安全负责人
1.在防校园欺凌工作中,从全局出发与各部门协调工作关系。
2.负责文件校园欺凌保密和教育校园欺凌宣传报道工作。
3.参与校园欺凌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安排学校内部值周值班。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负责校长室安全工作的日常行政办公工作。
6.做好档案工作,并每年按规定清理档案。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谨记保密守则。
7.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门卫职责,确保校园内外的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2)加强车辆管理,防乱停乱放。
(3)落实校产安全管理责任。
8.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六)少年队大中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为受到欺凌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心理辅导。定期对学生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对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后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心理疏导工作。
2.帮助欺凌者认识到其行为的影响,并提供改正的机会。
(七)班主任
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特别对性格内向,在同学间无存在感的、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的、身体机能存在障碍的、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的这类学生,在学习、生活上学校教师给予了更多的人文关心、照顾,重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做到与同学融洽相处。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能及时介入。引导学生在受到欺凌时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寻求帮助。营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
(八)任课教师
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与班主任一起教育好学生。
(九)家长代表
1.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多与家长交流沟通,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或学生之间出现的矛盾;
2.对家长做好对学校防欺凌工作和安排的宣传;
3.指导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十)保安人员
1.预防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定期巡逻校园:保安人员应定期巡逻学校校园,特别关注人员聚集区域和潜在的欺凌发生地点,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干预。
(2)提供安全宣传教育:保安人员应参与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己及他人。
2.处置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 接报并调查:保安人员应及时接到校园欺凌的报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并与相关人员交流了解相关情况。
(2)采取必要行动:根据调查结果,保安人员应采取必要的行动,保护受害者安全,制止欺凌行为,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恶化。
(3)报告和记录:保安人员应将处置过程详细记录,包括现场情况、行动过程和所采取的措施,同时及时向学校管理层汇报。
(十一)其他人员
与社区组织、心理健康机构和其他教育资源建立联系,寻求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