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北马镇北马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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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财务行为, 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 下: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内部稽核制 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会计 监督制度、会计工作交接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具体制度 如下:

为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财务行为, 现制定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体要求

学校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并设置会计主管、出纳和总资 产管理员岗位。

二、岗位职责

( 一)会计主管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 监督检查各项制度 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 正,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报告。

2.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 计核算和监督。

3.负责编制单位预(决) 算,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  的执行情况,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

4.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凭证的审核及记 账的工作,保证财务结算正确、及时和真实。编制学校各项财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资料。

5.对学校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 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 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6.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有关国家财政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和 财会制度,促进提高财务人员政治业务水平。

(二)出纳人员 岗位责任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用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各项收入要及时上缴国库或规定账户,实施统一核算管理, 严禁设立“小金库”,坚决杜绝账外设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现象;

4.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收取 和审核工作,规范办理收支事项。

5.定期分析学校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会计主管 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总资产管理员岗位责任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学校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和保管工作。

2.每月与会计主管核对一次账目;定期备份校产管理系统数据,每年至少一次。

3.做好固定资产档案及校舍档案(纸质和电子)的整理及保管工作。

4.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5.组织人员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一次,提出维修和报废处置建议。

为规范学校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  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制定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随意增设、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部分明细科目按照市局的统一或单位具体情况要求设置。对新增明细科目统一编码,不随意更换或打乱重编。

二、会计凭证审核


1.会计凭证格式要求。会计凭证按照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原始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凭证;外来的原始凭 证须具备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监制章;自制原始凭证的格式由学校各部门依据其业务性质、特点自行设置,经学校领导班子 审定后实施。记账凭证采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 模块中打印的格式。

2.会计凭证审核要求。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包括: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填制凭证的 日期,填制单位或填制人签章;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相关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等。记账凭证审核内容包括: 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摘要的内容是否 与所附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日期、科目、金额、附件张数 等要素录入是否正确。

3.会计凭证传递程序。 由出纳收取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及 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后提交会计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 由出 纳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模块,录入转账信息 等内容,提交会计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提交银行付款。付款完成后,由出纳打印国库集中支付凭证,登录预算管理一体 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生成记账凭证,提交会计审核。会计 核对无误后审核、记账,打印记账凭证,将对应的原始凭证和 国库集中支付凭证一起保管。月末由会计整理记账凭证和原始 凭证,检查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附件 是否完整。整理完毕后, 由出纳装订凭证,填写凭证封面项目,装订好的凭证由会计保管。

三、会计核算制度

1.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学校会计核算具备财务会 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 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学校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2.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 实现制。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 会计核算的同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进行财 务会计核算。

3.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 币,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四、会计账簿设置

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活动全部过程的簿籍。学校按照预算管理一体 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中的要求设置总账及明细账等账簿。 由会计负责记账及月末结账工作。

五、会计报表编制

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1.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财务报表以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 其中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是月度报表,每月编制;净资产 变动表是年度报表。

2.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预算会 计报表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包括预算收入支 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 会计报表均为年度报表。

六、会计指标分析

会计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资产负债率、现金比率、流动比率、长期负债比率、固定资产成新率、收入费用率、支出增长率、当期运营回报率等指标。会计主管要定期对学 校的会计指标体系数据进行财分析,通过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 不足,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规范学校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  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  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制定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随意增设、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部分明细科目按  照市局的统一或单位具体情况要求设置。对新增明细科目统一编码,不随意更换或打乱重编。

二、会计凭证审核

1.会计凭证格式要求。会计凭证按照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 记账凭证两类,原始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凭证;外来的原始凭 证须具备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监制章;自制原始凭证的格式由  学校各部门依据其业务性质、特点自行设置,经学校领导班子  审定后实施。记账凭证采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 模块中打印的格式。

2.会计凭证审核要求。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包括:接受凭证 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填制凭证的 日期,填制单位或填制人签章;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 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相关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 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等。记账凭证审核内容包括: 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摘要的内容是否 与所附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日期、科目、金额、附件张数 等要素录入是否正确。

3.会计凭证传递程序。 由出纳收取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及 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后提交会计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 由出 纳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模块,录入转账信息 等内容,提交会计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提交银行付款。付 款完成后,由出纳打印国库集中支付凭证,登录预算管理一体 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生成记账凭证,提交会计审核。会计 核对无误后审核、记账, 打印记账凭证,将对应的原始凭证和 国库集中支付凭证一起保管。月末由会计整理记账凭证和原始 凭证,检查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附件 是否完整。整理完毕后, 由出纳装订凭证,填写凭证封面项目,装订好的凭证由会计保管。

三、会计核算制度

1.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学校会计核算具备财务会 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 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学校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2.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 实现制。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 会计核算的同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进行财 务会计核算。

3.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 币,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四、会计账簿设置

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 和反映单位经济活动全部过程的簿籍。学校按照预算管理一体 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中的要求设置总账及明细账等账簿。 由会计负责记账及月末结账工作。

五、会计报表编制

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 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1.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财务报表以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  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其中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是月度报表,每月编制;净资产 变动表是年度报表。

2.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预算会 计报表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包括预算收入支 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 会计报表均为年度报表。

六、会计指标分析

会计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资产负债率、 现金比率、流动比率、长期负债比率、固定资产成新率、收入费用率、支出增长率、当期运营回报率等指标。会计主管要定 期对学校的会计指标体系数据进行财分析,通过分析找出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加强学校内部控制监督,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维护资金财产安全,由会计主管负责对学校会计事项进行查对稽核,具体稽核内容如下:

一、稽核财务收支。稽核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 制止或者纠正。

二、稽核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编制是否 正确和手续是否完备;稽核记账凭证的摘要是否简要清楚,记账 内容、金额是否完整,是否按时间顺序及时填制。

三、稽核会计账簿。稽核账簿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正确,账证、账账、账物、账表是否相符。

四、稽核会计报表。稽核报表所列指标数据与账簿的数据是否一致,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五、稽核财产物资。稽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为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证财产物资安全及会计资料准确性, 现制定财产清查制度如下:

一、财产清查范围

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各项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 等。

二、财产清查要求

1.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每天进行实地盘点核对。

2.银行存款每月进行清查,对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账目是否相符。

3.往来款项每年结清,对年底前未结清的款项发出核对通知,进行核对。

4.实物资产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清查结果处理

1.财产清查所确定的清查资料和帐簿记录之间的差异,要认真查明其性质和原因,并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

2.对实物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资产管理员要及时进行处理, 未入账的及时入账,需报废的及时报废。

为明确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保证财务收支行 为合法、合理、合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强化监督、责任明确的财务收支 审批制度。所有的财务收支由单位会计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并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

二、收入审批


各项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或规定账户,实施统一核算。严禁设 立“小金库”,坚决杜绝账外设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现象。

三、支出审批

1.制定支出计划。每学期开学初,结合以前学期资金支出情况,按照“科学合理、依法合规、量入为出、节约高效、统筹兼 顾、消化旧债、严禁新债”的原则,制定本学期资金使用计划。

2.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制度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支出资金,杜绝出现 超支现象。

3.严格大额审批。单项支出(同一项目不得拆分)超过 1 万元及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并上报市局 审批。市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其中:单项支出 5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将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

4.审核结算手续。会计人员加强报销凭证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内容完整性、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要附会议记录、 合同、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 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 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经济活动及其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在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 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变化、经济活动特点和管理要求提高, 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组织架构

1.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德江校长,副组长:陈秉旺,成员:于永盛,李延升,孙茜。

2.工作职责。规划和制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建设计划等;组织全校各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日常执行;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推动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三、风险评估

( 一)风险评估小组

组长:王德江校长,成员:王丽, 付兆理,乔连春。

(二)风险评估时间

每年至少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三)风险评估时要求

在进行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 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 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 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 真实性、合法性; 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 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的有关档案。

4.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 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5.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 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有关档案并 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6.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 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 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四、预算内部控制制度

1.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 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  预算编制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 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3. 对于基本建设工程、大型修缮工程、信息化项目和大宗物 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组织对项目的必要性、方案的可行性以及金 额的合理性等进行科学论证,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4.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5.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6.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 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五、收支内部控制制度

(一)总体原则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强化监督、责任明确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所有的财务收支由学校会计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并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

(二)收入审批

各项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或规定账户,实施统一核算。严禁设 立“小金库”,坚决杜绝账外设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现象。

(三)支出审批

1.制定支出计划。每学期开学初,结合以前学期资金支出情况,按照“科学合理、依法合规、量入为出、节约高效、统筹兼 顾、消化旧债、严禁新债”的原则,制定本学期资金使用计划。

2.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制度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支出资金,杜绝出现 超支现象。

3.严格大额审批。单项支出(同一项目不得拆分)超过 1 万 元及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并上报 市局审批。市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其中: 单项支出 5 万元及以 上的项目将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


4.审核结算手续。会计人员加强报销凭证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内容完整性、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 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要附会议记录、 合同、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六、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 一)20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

1.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

①20 万元以下小额零星采购项目从烟台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网上商城主要经营范围: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显示器、扫描仪、空调、家具用品、复印纸、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加油等。

②采购完成后,以网购合同、发票等作为结算的依据,通过预算一体化支付资金。

2.分散采购目录内项目

分散采购目录内项目按如下方法采购:

①自行采购。单次预算金额 0.5 万元(年内累计不超过 1 万 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采购,持购货发票(可到采购办盖政府 采购专章)、《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货物类)》或《政府采购履 约验收书(服务类)》,办理入账报销手续。

②零星采购。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单次采购预算 20 万 元以下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填报《龙口市财政 性资金支出项目采购备案表》, 上报市局。市局统一上报市财政 采购办。采购办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后,学校再按要求组织采购活动。采购完成后, 以采购合同、发票(盖政府采购专章)、《政 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货物类)》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 《货物、服务类项目审批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20 万元以上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经学校领导班 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将《龙 口市财政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审批表》和采购明细,上报市局。市局协调市财政业务科室和采购办审核 通过后,按照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100 万元及以上货物类、服务类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零星采购限额以上、公开招标限额 以下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采购)。采购  完成后, 以采购合同、发票(盖政府采购专章)、《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货物类)》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货物、服务类项目审批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七、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认真执行《龙口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龙政发〔2019〕81 号),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专用设 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 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 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课桌椅等,也要 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管理,日常维护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按时做好折旧、月报、年报等有关工作。资产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要相互沟通、分工协作,做到固定资产从配到 用的闭环式管理。

3.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4.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转让等,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将处置表报市局,市局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和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置。未经批准不自行处置,严防 国有资产流失。资产处置收入依法依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设定项目管理人员、项目会计人员、项目出纳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岗位。

1.项目管理人员:组织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立项申报;组 织拟定基建项目相关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完 成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反馈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的 签署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工程 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2.项目会计人员: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 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 目。

3.项目出纳人员: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4.档案管理人员: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 计、检查工作。

(二)实施流程

1.单次预算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学校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由学校自行组织施工,据实结算。

2.单次预算金额 1 万元至 5 万元的工程项目,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学校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自行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学校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本工程未涉及的单位可不参与验收)。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结算书。学校将《龙口市财政 投资项目委托评审表》、《工程项目审批表》、施工合同、《政 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工程类)》、工程结算书等资料,一并上报市 局。市局将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定案书。学校以审查定案书及《工程项目审批表》作为结算 工程款的依据。

3.单次预算金额5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单次预算金额5万元至20万元的工程项目。实施前,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将《龙口市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表》《工程项目审批表》和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资料,一并上报市局。市局协调市财政业务科室和评审中心审核通过后,学校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市财政评审中心将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跟踪评审。

单次预算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前,经学校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将《龙口市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表》 《工程项目审批表》和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资料,一并上报市局。市局协调市财政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市财政评审中心将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预算进行评审,并出具预算审查报告。学校以预算审查报告的评审定案值作为采购的上限,填写《龙口市财  政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审批表》, 并上报市局。市局协调市财政业务科室和采购办审核通过后,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招标完成后,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

学校组织施工。施工中,只要发生工程造价的增减,要暂停施工,立即办理变更手续。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学校填写《政府投资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申报表》《政府投资工程现场签证情况表》上报市局。市局协调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评审中心将组织进行现场变更论证及签证。程序履行完成后, 方可继续施工。

④竣工后,学校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 人员进行验收(本工程未涉及的单位可不参与验收)。验收通过 后,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结算书。学校将《龙口市财政投资项 目委托评审表》、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工程类)》、 工程结算书等资料,一并上报市局。市局协调市财政业务科室审 核通过后,市财政评审中心将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 评审,并出具审查定案书。学校以审查定案书的评审定案值及《工程项目审批表》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三)档案管理

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建设项目完工后,做好有关合同、施工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九、合同内部控制制度

(一)总则

1.学校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当订立合同。

2.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遵循合法、审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

3.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存档等,办公室负责按公文程序进行合同的用印管理,会计部门负责对合同进 行备案管理及财务结算。

(二)合同草拟

1.拟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合同标 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生效条件和订立日期。

2.拟定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不得作出超越学校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不得以学校作为合同担保人;得影响正 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教师、学校等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作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

(三)合同订立与管理

1.以市教育和体育局名义订立的合同,应当由拟定合同的牵 头部门报分管校长、校长进行审定;涉及重大金额、重大问题或风险较大的合同,应当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2.涉及政府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订立政府采购合同。

3.合同应当由学校负责人签订,由其他人员签订的,应当得到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

4.合同生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出现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以及政策重 大调整,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合同对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或经营状况恶化,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合同对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风险的情形。

5.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拟定合同的牵头 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

6.合同生效后,拟定合同的牵头部门负责跟踪合同履行中的 付款情况。到达付款时限时,应及时将合同文本、验收单、发票 等资料报会计部门。会计部门负责依据合同约定办理财务结算。 对以下情形,可拒绝办理付款:

①合同审批手续不完备,未持有合同文本、验收单、发票等完整资料等进行结算的;

②收付款单位与合同约定的名称不一致的;发票信息有误的;

③收付款方式、金额、单价、数量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的;

④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

为规范财务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制定会计监督制度如下:

1.单位负责人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禁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原始凭证进行有效审核和监督,对实物、款项、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对本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等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的行为,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的行为, 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活动,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市教体局报告。

4.单位依法依规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为保证会计工作前后衔接,确保会计工作持续平稳运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如下:

一、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负责监交;主管会计交接,由校长负责监交,市局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六、会计主管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 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八、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主管或者校长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 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 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  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校长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 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责任。


十、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一、会计资料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 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 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会计主管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会计档案。

四、会计档案借用管理

1.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 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2.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 一般分为 10 年和 30 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 后的第一天算起。

六、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学校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上报市局和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按以下程序进行:

1.财务室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2.校长、领导班子代表、主管会计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财务室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由学校领导班子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4.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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