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机制
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 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教师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 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师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 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 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 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 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学生家长取 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 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保障
学校保证教师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师遇到的实际困难。
教师培训
学校按学年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支持、鼓励教师 及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 进修培训。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班主任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其敬业精神、育人理念和业务能力。 班主任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任务, 享受相应待遇、权利。
教师的考核与评价
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系统的教师评价体系,建立教师业务 档案,每年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能力态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奖惩等的基本依据。学 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选先等 的首要内容。
奖惩
学校实行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奖惩制度。教师在教育教学、 校本教研、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 表彰、奖励或向上级推荐给予表彰。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 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失误的教师予以教育、批评、 纪律处分、经济处分或解聘、辞退等处理。对因重大过失造成学 校经济损失的,学校有依法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