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 教 学反馈的重要手段。学校各级部门、所有教师都应高度重视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全体学生都要认真应考,以确保考试质 量与检测结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组织形式
1.除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竞赛及学校自行组 织的期中、期末检测,学校不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不组织 周考、月考等任何统考。单元过关由各科教师自行安排,学校不 统一组织。
2.命题要求根据本阶段的教学内容、各科课程标准、学生学 习实际,充分研究、讨论试题的范围、 内容、要求和难度系数, 学校留试卷存档。 命题教师要在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教材,按 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命题。试题一律交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指 定时间内上交制卷。
二、考试组织
1.考场、监考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学校组织的考试期间 原则上不安排教师外出或公差,每一位教师都应服从学校的安排, 完成 监考任务。
2.教师原则上不能随意调换监考场次,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换 的,自行找相关教师对调,如监考出现空堂则原监考教师承担责任。
3.学生考场由学校按上学期成绩进行编排,实行单人单桌。
三、考试纪律要求
1.各班在考试前必须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2.监考人员要求按《考务手册》 执行。
3.考生要求遵守《北马中学考风考纪管理制度》
4.考试期间学校级部主任到考场巡查,以确保良好的考试环境, 严肃考试纪。
四、阅卷要求
学校组织的考试实行年级组流水阅卷,统一加分,统一复核, 在考场登分单上填写成绩后,交学校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后,原则上不作改动。
五、质量分析
1.考试成绩出来后,各年级备课组进行质量分析,质量分析 的重点为:
(1)试卷中反映出哪些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中存 在的问题。
(2)下阶段教学中应注意改进的方面及措施。
(3)及时对学生进行试卷分析和评讲。
(4)质量分析交学校存档。
2.各级部主任对本年级各学科备课组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并针对问题对备课组提出教学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3.学校组织骨干教师对试卷进行评价,并对下阶段教学提出指导性意见。
4.各科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本人本次考试进行质量分析。
六、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只作为检测学生学情的一个依据,学校教师不得以 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公开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