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实验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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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良好的考风考纪,既是校风,教风,学风的直观反映,也是社会形象,办学质量的具体体现,与学校的生存,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加强我校考试工作的管理,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强化,细化考试工作规程,使严格考试成为师生的共同意识与自觉行动,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场安排及试卷管理

(一)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统编排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二)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三)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四)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三)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四)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五)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六)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三、监考人员守则

(一)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二)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

(三)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四)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1.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2.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五)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要追究监考员责任,记一次工作失误。

四、考试巡视

(一)学校由教导处、各级部主任负责巡视督考。

(二)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三)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五、阅卷工作

(一)实行年级内流水阅卷,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二)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三)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四)核算学生成绩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最后以等级形式呈现。

(五)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每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六)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信息技术教师协助分析数据。

(七)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八)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 ,并上交教导处归档。

龙口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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