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小纪镇第三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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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育教师是体育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师生的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忌存在侥幸心理,每节体育课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时间内全权负责安全工作。

2、上体育课前,体育老师要亲自点名,并把旷课的学生报告班主任,然后组织学生排好队伍,课后或者训练结束必须整队总结,督促学生离开活动场地。按照体育课常规,体育课上必须带领学生先做准备放松动作,培养学生正确的运动姿势和体育运动习惯,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发育。

3、要经常性地检查活动场地和活动器材,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加固或撤除。

4、在投掷区进行训练时,指导教师必须始终在场监督,并及时遣散围观的学生,确保训练的安全。

5、组织学生自由活动或训练时,教师必须始终在场,运动强度要适合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对个别体质特别弱或者有疾病的特殊学生,应尽量减少其运动量或禁止其参加体育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6、学生集会或者学校进行大型活动,体育教师负责整队,并作周密安排,要加强组织和管理,做到安全、有序,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7、如果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的性质及程度,追究体育老师相应的事故责任,严重的报上级按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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