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重视并发挥考试的诊断、反馈、矫正功能,促进教学改革,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部关于“减负”精神为指针,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正确导向,以学为本,改革评价内容、形式、方法,构建起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学生主动健康成长的科学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等级加特长加评语的评价模式,为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全体学生整体综合水平的提高服务。
二、工作原则
小学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总的原则是:采取性量结合的形式,淡化分数评价,强化等级评定;淡化评价功能,强化反馈功能;淡化终结性评价,强化形成性评价,有利于推动教学领域的改革,有利于全体学生的全面素质的提高与发展,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助推力。
三、主要内容
1、考试学科:语文、数学、英语;
考查学科: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育等。
2、考试内容
语文:基础知识、汉字、词语、句子;背诵;阅读;写作。
数学:基础知识;口算;笔算(试题);应用题分析。
3、考查内容:基础知识、动手能力(含实验、操作、制作)、实际应用(含考察、社会实践活动)。
四、评价方法
学科单元测验实施无分数评价,期末考试采用优、良、及格、待及格四个级别评价。
五、实施方法
1、考试科目的成绩评定及方法
考试科目的评价期末考试,期末考试考试,每学期一次,学期末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
2、考查学科成绩的评定及方法
平时单项考查,如科学学科的观察、实验,体育学科的队列训练,音乐学科的视谱、节奏等。不搞停课复习,随教学进度进行。
期末综合考查,每学期一次,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基本能力的形成和知识的迁移应用等综合素质。
考查科目要控制学生动笔,不留课外书面作业;重点是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创新思维、观察事物、口头表达、动手操作、明辨是非、实际应用等各方面的能力与素质,为小学生将来适应社会生活,改变周围环境,进行创新实践奠定基础。考查学科直接以“等级”进行评价。
3、质量分析
考试学科的期末考试,考查学科期末考查之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写出书面质量分析,做到及时反馈,指导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