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过西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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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李鹏

副 组 长: 陈晓

安 全 员:  王鲁渤、刘勇军等门卫3人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应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五、对每名教职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本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七、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八、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做好培训记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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