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过西中学实验室(仪器室)及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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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账物要相符。

二、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四、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房间或专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五、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教学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

六、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七、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八、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九、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每学期开学后,各年级物理、化学、生物备课组长必须将本学科的教学实验进度告知实验室,以利于实验室做有关准备工作。

十二、实验前,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要求提前填好试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进实验室分组实验上课须提前七天。实验员根据通知单准备实验用品。

十三、任课教师对演示实验应提前操作检验,以免课堂演示失败。器材用完后,任课教师应清理好实验器材连同剩余药品及时归还,防止实验器材和药品遗失。领还实验仪器和药品不得让学生代理。

十四、学生实验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先到实验室对学生实验的仪器和药品进行验收。实验完毕,任课教师须同实验员一起验收仪器、药品之后方能离开。仪器如有损坏,按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任课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应要求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按实验小组坐好并保持安静,不能高声谈笑、打闹,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不准向水池乱扔杂物(废液、废渣必须倒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室内整洁。

十六、学生实验过程中,任课教师要加强巡视和指导,及时纠正学生违规操作行为。任课教师中途不得离开实验室,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十七、在学生实验中,因违反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遗失实验器材者,任课教师要及时处理以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十八、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应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指导学生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领导以启动学校安全预案,及时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十九、任课教师平时对学生加强实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实验时,必须遵守实验操作有关规定。要注意节约试剂,爱护仪器。对乱动乱放,经教育不改者立即停止其实验。每次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安排学生进行打扫。

二十、实验结束,实验员认真填写实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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