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中学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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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灾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市、局制定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在遭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当气象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转为防灾救援指挥部,决定气象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指导学校抗灾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在局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防灾应急与紧急救援工作,并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一)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组 长:王勇

副组长:赵康堂、时广霞、张元春

成 员:李建成、封强、李保奎、各班主任

(二)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人:赵康堂

成 员:周志岩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三)各职能小组成员及职责

①抢险救援组

组长:周志岩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按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开展抢险救灾活动。

②医疗防疫组

组长:李建成

成员:刘美君、李红梅

职责:按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建立临时医疗救治点,抢救、转移、治疗伤病员,及时检查检测学校的饮水、食品安全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③师生安置组

组长:时广霞

成员:李春海、王伟、马林

职责:按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负责师生疏散、师生避难所的搭建和师生遇难者的善后工作。

④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

组长:封强

成员:姜恒东

职责: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师生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及援助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

⑤通讯联络及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保奎

成员:王少栋、各班主任

职责:按照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要求,加强学校通讯设施维护,及时协调抢修因灾害破坏的通讯设施和线路,保障通讯畅通;负责编印防灾知识宣传材料,搞好气象知识的宣传普及;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⑥治安保卫组

组长:周志岩

成员:全体保安

职责:负责学校的抢险救助和治安保卫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信号时,学校预防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处室、班级做好相应准备。

2、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坚持加强对师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基础知识教育,普及防灾应急知识,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应急响应标准由蓬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确定。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学校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报告。

2、学校在灾害发生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教体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要明确如下内容:

①受灾学校及受灾程度

②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④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⑤学校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⑥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六、应急处置

一旦出现气象灾害,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立即作出分级应急处置。

(一)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各成员密切关注灾情,启动应急预案。在不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的情况下,经教体局同意,学校可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

3.搜集各学校灾情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局气象灾害指挥部报告,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

1.学校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马上到指挥部办公室集中,根据预案接受任务,指挥部安排专人分赴各处室、班级,检查学校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查看校舍受灾情况,对因气象灾害形成安全隐患的校舍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在不危及师生安全的情况下,经教体局同意,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2.接受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指挥、指导和督促救灾工作,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七、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培训和演练。定期对教师开展应对恶劣天气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并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二)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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