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信息】招远市张星镇张星学校2024-2025学年收费情况一览表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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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缴纳学杂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第四条: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代收费
  (自愿原则)

教辅材料

元/生.学期

据实收取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居民医疗保险

元/生.年

170(家长交医保处)

烟政办发(2022)27号
   烟医保字(2023)26号

意外伤害保险

元/生.年

150/200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社会实践活动费

元/生.次

据实收取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服务性收费

校车服务费

元/生.学期

200(五公里以内)
  300(五公里以外)

招政办发(2013)41号

伙食费

元/生.日

6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收费咨询电话:0535-5130610 监督举报电话:12358

招远市张星镇张星学校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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