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招远市西苑学校小学部课后作业审批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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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课外作业质量,特制订学生课外作业审批制度:

一、审批时间

同级部同学科统一制定作业内容,由任课教师每天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将作业审批单交教研组长审批,审批后由教研组长发还给各级部任课教师,作业内容在校内公示栏正常公示。

二、审批内容

语文、数学作业。包括作业数量、作业时间、作业设计的类型等。

三、课外作业设计要求

1.精选作业内容,实施有效作业。作业的布置要依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认真精选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的习题,要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知识,激活思维,培养创新能力。尊重学生学习上的差异性,增强学生对作业的选择性。建立“必做+选做”模式,使各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无效重复、难度过大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2.丰富作业形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作业形式应结合学生的学习实际、年龄特点和兴趣,增强作业形式的灵活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既要有练习性、预习性作业,也要有扩展性、创新作业。除书面作业外,提倡布置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小组合作探究作业以及个性化作业。

四、课外作业的量

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应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不得超过一小时,每天晚上只准布置一门学科作业。

五、假期作业

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作业,以级部为单位统一布置审批,原则是做寒暑假作业,也可以适当布置一些实践性的作业。

六、奖惩措施

对于课后作业布置科学合理、设计分层次的学科或班级

及时给予表扬。对于表现出色的班级或学科给予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奖责任制1分。对于违反学校规定,布置作业超时、设计不合理,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扣责任制1--2分。并责令改正,写出书面检查当众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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