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初级中学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指南

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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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 在校(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标准为: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75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按375元/人发放。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按750元/人发放。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 孤儿、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或残疾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 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者。

3. 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 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二、资助申请指南、审批程序 

1.申请

首先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下发到班主任处领取《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上交给班主任。

2. 评审

班主任根据学生所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家访,确认家庭经济情况属实后,签字并上交到级部主任处,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 公示

(1)受助名单确定后首先在级部层面,将资助的学生名单按级部进行分类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级部公示期为 2 个工作日。

(2)级部公示 2 天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受助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认定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认定,认定的结果在学校公示为 5 个工作日。

(3)认定结果无异议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受助项目金额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4. 完善资料和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要组织受助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将受助学生花名册、受助学生(或监护人)开户银行及帐号、评审及公示情况(包括评审小组名单、身份构成及审核人签字等情况)等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四、资金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在完成审批和复核程序后,由区财政局支付系统将资助资金直接支付到学生个本人的银行帐户。

五、资助方式

1. 政府专款

寄宿制生活补助经费以及其他零星救助资金专款专用救助贫困学生。

2. 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捐助。

六、工作措施

1.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信息库数据应包含: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就读班级、监护人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学生或监护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家庭贫困状况等。

2. 定期搜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脱贫、返贫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库数据,对受助学生进行调整。对弄虚作假、个人生活铺张浪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的贫困受助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资助。

3. 加强学生资助档案建设。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的建设和管理,每项资助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收集完善相关资料,按资助项目分类建立完善受助学生档案备查。

附件

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入学年月


班级


民族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是否申请教育

资助

□是 □否

开户行名称


社保卡

(银行卡)卡号


学生家庭基本信息

家庭成员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年收入

(元)

健康状































共同生活家庭人口数(人)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













若为特殊类型,可勾选;

特殊类型证件号码:

□ 原建档立卡       □ 特困救助供养   □ 残疾学生   □ 残疾人子女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 重点困境学生    □ 烈士子女   □ 低保

□  低保边缘

□    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申请原因

家庭经济情况简要说明: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承诺内容(手写):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

授权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进行信息查询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和到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公积金中心、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机构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该授权当学年内有效。

所有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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