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医院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

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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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时办结病种申办流程

(一)提交材料

1.住院患者出院结算后持主管医师填写的《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病申请认定表》、患者身份证到医保窗口办理。

2.门诊患者持门诊医师填写的《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病申请认定表》、门诊患者身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患者身份证到医保窗口办理。

(二)审核办理

医保处审核申报资料,通过后即时发放门诊慢性病专用病历,患者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二、需提交材料审核认定病种申办流程

(一)提交材料

1.住院患者:

出院10天后,持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到一楼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复印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

患者或代办人持住院病历复印件、《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病申请认定表》患者身份证到医保窗口办理

2.门诊患者:

持门诊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病申请认定表》、患者身份证,到医保窗口办理。

(二)审核办理

医保处审核资料后,送交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相关认定工作。通过后发放门诊慢性病专用病历,患者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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