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校舍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教导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
管理小组
组 长:孙海强
组 员:王胜勇 刘琳嵘 于喜祝
责任分工:
孙海强: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王胜勇:协助组长分管安全工作
于喜祝:负责组织后勤人员对学校校舍配套设施保养及相关数据的采集。
三、校舍安全管理事项
1.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校舍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管理。建立校舍档案要正确反映校舍情况。
3.新建校舍要确保施本质量业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4.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边同来,不得随便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教体局批准。
5. 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主要出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6.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7.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份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8.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属D 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 B、C 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9.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竖向排水、屋面和地百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室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