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防御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台风)向科学防范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台风)抢险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 组织机构
1、 设立防洪防汛(台风)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台风)工作,防汛(台风)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值班电话:3861261
总 指 挥:孙海强
副总指挥:王胜勇
成员: 刘琳嵘 、姜华翠、孙建龙、于喜祝、王宁
2、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与疏导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引导组、善后处理组。
3、 各应急组主要人员及职责:
(1) 综合协调组:信息沟通联络,险情汇总上报,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灾工作,落实上级领导对抢险救援的重要指示。
责任单位:政教处
责任人:王胜勇
(2) 抢险救灾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责任单位:各级部
责任人:刘琳嵘、各级部主任
(3) 安全保卫与疏导组:配合公安、武警等有关部门组织学校保安设置警戒区域,保卫重要目标,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妥善安置。
责任单位:各级部
责任人:刘琳嵘
(4) 医疗救护组:负责联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检查、检测水源和食品,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
责任单位:各级部
责任人:刘文学
(5) 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供应急需救灾物资等。
责任单位:总务处
责任人:于喜祝
(6) 舆论引导组: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教体局安全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提出新闻报道意见,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协调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难以把握的问题和重大的问题要想局领导重要指示。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责任人:孙海强
(7) 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责任单位:政教处
责任人:王胜勇
三、预防和预警
(一) 预防预警信息
1、学校防汛(台风)指挥部负责与气象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报送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和各级部负责人。
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洪水(台风)灾害信号时,应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2、灾害信息
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以及人员、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灾害发生后,学校防汛(台风)指挥部必须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由综合协调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电话:3861261)。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防汛(台风)指挥部和教体局,核实灾情后续报。
3、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思想准备:各级部要将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避险逃生训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级部要加强防汛(台风)知识宣传,增强师生预防暴雨、洪水、台风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准备:各级部要建立健全防汛(台风)组织,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
联络准备:防汛(台风)办公室负责编制抢险救灾参与单位、负责人、上下级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值班电话和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录,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工程准备:总务处要及早完成排水通道的检查、加固和疏浚工程建设,提前做好危险建筑的安全管理工作。
预案准备:各级部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防汛(台风)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物资准备:总务处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台风)物资,合理配备资源,以备急需。
防护检查:指挥部办公室要开展以查组织、查设施、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四、应急响应
(一)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暴雨、洪涝、台风灾害程度和上级规定,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一般事件)、Ⅲ级(较大事件)、Ⅱ(重大事件)、Ⅰ(特级重大事件)。
2进入汛期,各级部要提高警惕,高度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3应急响应行动启动后,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
(二)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
2、信息的报送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3、学校综合协调组负责将收集到的特别重大汛情、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学校防汛指挥部。
4、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校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善后处理组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 附则
监督检查与奖惩。防汛(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抢险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表彰并向市教体局推荐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