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万光小学
财务管理制度
一、经费开支坚持实行审批制度,经手人必须在开出发票上签名,再由校长签字方可报销。数额较大的开支由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二、学校内所有收支都必须由财务部门负责处理,不私设小金库。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财会人员对帐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额,杜绝坐支现象,1000元以上支出尽量做到使用转帐支票,减少库存现金存量。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按计划使用资金。
四、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每年度终了由校组织清帐小组对当年财务进行全面审核,并把审核结果向教代会报告。清帐小组由党、政、工及教师代表组成。
五、代管费的收支按实结算,不得收取手续费、回扣费,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多还少补,每学期结束前必须结清帐目,公布于众。
六、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报请校长室审批,100元以下由总务处审批,统一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