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万光小学
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执行者。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八大原则: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四、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五个基本环节。
五、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类进修,不断提高自身水平,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青蓝工程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六、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年级教研组长申诉事由,到教导处登记,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请假期间需要请人代课,自行调配或由教导处调配。
七、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通过相互听课(每周至少一节)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八、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禁止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
九、自觉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和校产维护工作。
十、做好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