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 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 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 正常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应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执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相 关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2.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教育 安全管理法规,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4.教师课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如教学用具、教学设备的检查与调 试,保证教学活动正常安全进行。教学设备、器材、用具等做到经常 检查,电器设备教师亲手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 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课堂上入发现学生携带能够 自伤或致他伤的用具(如棍棒)或锋利物时,必须立即收缴并报告学 生科和教务处。
6.教师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 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7.每节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 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 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 条。
8.教师发现学生玩具有危险性的游戏,攀爬楼梯扶手、栏杆,发 生冲突或打架斗殴等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做出有效处置,并立即报 告学生科做进一步处理。
9.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 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 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时,教师应及时救治, 并立即报告学生科,由学校进行具体的处置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