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三中实验室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实验室应有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2.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3.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4.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摆放、丢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5.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账目,设仪器设备总账、分类账、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和自制教具账。严格账目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账、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6.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齐。
7.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8.实验室仪器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理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每学期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大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拟报废的仪器设备,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10.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11.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12.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账、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13.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14.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15.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16.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处内进行。
17.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18.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
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保管和维护,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的管理
1.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2.仪器应及时请购(或领取)、验收、登账。
3.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4.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
5.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
6.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费用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7.仪器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
8.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
二、仪器的使用
1.实验仪器为教学服务,各学科的演示实验及学生实验必须按标准及要求取用。
2.各类仪器及时登记入账,分类别做到分柜分室科学存放。对贵重仪器存放地点的门窗必须加固。对易燃、有毒药品应有专柜存放。
3.每学期对各类仪器作次清理和检查。对有破损的应及时修理和填写报损单。
4.仪器分类入柜,贴上橱门标签,仪器上应有小标签,注明编号名称。
5.保持仪器的清洁和干燥,使用过的仪器应洗干净方可入柜。
6.对仪器的说明书、分发清单应汇集装订成册。
三、仪器的借用
1.仪器由保管员专人负责。对教师在教学中所借用的仪器应先填写好借用单,注明借用和归还日期。
2.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对仪器质量状况要进行检查。对借用中损坏仪器应填写报损单,主管领导视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3.仪器应妥善保管,账物相符。绝不允许流失或移作他用。出借校外的须经主管领导及保管员商讨同意,对未经同意,擅自流出校外的仪器,一经发现,必须及时追回,对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主管人员及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校内仪器进行核对清查。
四、仪器的损坏赔偿
1.经学校主管人员同意,个人借用的仪器,人为造成破损的应照价赔偿。
2.学生未经实验教师同意擅自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应按照相关要求赔偿。
3.仪器被盗或火灾损坏等,追查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赔偿。
4.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5.对损坏仪器或赔偿金额,应及时在仪器明细账内支出,并填好结存栏。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的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实验教学用危化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药品混存或随意乱放。存放剧毒药品的柜应坚固、保险,所有药品必须做好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3.危化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安全防护知识。
4.储存、使用危化品时,应当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5.危化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化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管理人员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6.危化品的领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明确用途,精确计量,有使用责任人,且有用后处置的安全办法,并做好台账记录。使用危化品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向学生介绍各种药品的特性,对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着重强调。
7.进行实验活动或使用实验器具前,教师要讲清楚操作要领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的方法等,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记录。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化品时,必须提前计算好用量,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8.对实验后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9.危化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危险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10.对危化品要做好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并核对库存量,务使账物一致。
危化品储藏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的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所有危化品的各专用场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危化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不同品种的危化品必须按特性分类存放,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危化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存一处。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2)危化品保存时不可超量储存。
(3)危化品保存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灭火、防爆、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3.危化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后凭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
(2)严格执行危化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严格执行危化品的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出详细记录。
(4)为防止发生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4.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化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化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危化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2)危化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钥匙分别由化学教研组长和实验员分开保管)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化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贮存与使用要严格分开,严禁在贮存场所直接使用危化品。
(5)科研、生产中使用保管危化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学生不得单独进行。
(6)使用危化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审批人、发料人、使用人。
(7)危化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8)危化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地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9)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化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5.危化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化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学生在使用危化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化品带出实验室。
6.严禁在危化品保管使用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7.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学校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8.在危化品保管、使用中,应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主管处室可申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给予处罚。
实验教学环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实验室管理员和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验教学能力。
2.安全防范知识和实验操作规程应列为实验课内容,在学生第一次进入实验室时由有关教师向学生讲解。
3.学校每学年初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各年级教学进度,制定出本学年的实验教学安全工作计划,并把安全防范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印发给实验室和任课教师,由实验教师学习记录落实情况。
4.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规定,学生使用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时,要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
5.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实验室人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并管好消防器材,积累消防经验。
6.加强对易燃、易爆、麻醉、腐蚀性、有毒等药品物品的安全管理,建立药品贮存使用登记制度。凡学生实验需要使用,必须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分发。
7.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审批人、发料人、使用人。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8.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地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9.实验室内不得乱拉电线,所有仪器设备的电线、插头、插座和接线板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品废液不准随处乱扔乱倒,必须置于指定容器内,贴上标签,至指定地点,统一回收处理。
11.禁止在普通实验室从事有放射性、病原微生物等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实验。
12.禁止往水槽内倒入容易堵塞的杂物,水槽内禁止堆放容易漂浮的物品,保证下水道畅通。
13.禁止在实验室吸烟、烧饭、住宿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实验用的冰箱中不得储存饮料、食物。
14.工作人员下班时要检查并关好水、电、气,关好门窗。
15.实验室和实验准备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私配。工作调动时,应立即交回,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汇报。
16.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主动关心安全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展开,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实验环境,特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不准穿拖鞋进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者还必须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及《实验室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明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4.实验室内不准使用明火,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就座后不得随意来回走动,以免触碰电源、电缆等。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
5.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渣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实验时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如:有异味、冒烟等)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并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遇到此类情况,实验者不得擅自处理或不报告就擅自更换仪器,否则后果自负。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6.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7.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危化品室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电梯、锅炉、承运货梯等设备。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改造、报废及相关工作。
2.学校要建立特种设备台账。特种设备台账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种类、制造单位、购置时间、安装单位、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他变更情况。
3.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总务处负责全校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等。
(2)制定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全校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其主要职责为:
(1)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法、制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3)定期对所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必须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场地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6.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保修证、购置合同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书、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等。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查、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以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维护、大修、改造的合同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7.特种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与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8.学校要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报所属主管单位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9.在用的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或由维保单位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10.学校对在用的特种设备每学期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操作使用人员落实与持证情况。
(3)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4)特种设备使用、维护情况。
(5)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11.学校应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2.须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应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13.使用停用一年以上或发生过事故或受自然灾害而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特种设备,在再次启用前都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重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14.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立即停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15.在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6.学校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制度,对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造成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电梯、锅炉、承运货梯等设备。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2.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3.学校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作出记录。
4.学校要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等。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6.作业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前,应由学校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9.操作设备前严禁饮酒,操作时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带电操作等。
10.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11.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12.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13.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14.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1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16.学校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对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造成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
1.学校校长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工作职责为: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的汇报,研究防范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工作,及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特种设备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工作职责为: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安全作业知识。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实战演练等。
3.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
1.每次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2.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3.管理人员应每天对特种设备进行巡检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处置不了的应立即上报。
三、特种设备发生故障的应对措施
1.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按规定停止运行,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并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2.设备发生故障后,分管领导要立刻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
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1.计划全面有效。
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2.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3.维护保养严格按照章程执行。
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4.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
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
2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