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体局的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学校的应急速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确保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确保学生安全,预防我校学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制定原则
1.教育性原则。①经常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交通安全工作要求,使全体教师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规范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使交通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③坚持责任到人,强化交通安全督查。
2.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二、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交通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从而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1、成立我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交通安全工作。
组 长:孙海强
副组长:王胜勇
组 员:刘琳嵘 姜华翠 孙建龙 于喜祝 于磊 王宁
紧急救助电话:120
3、根据交通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校长报告,然后再向教体局安全办报告,经请示后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救护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交通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事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市教体局安全办。
四、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加强交通知识教育,提醒学校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
2、在交通要道上设置警示牌,学校值班领导与班主任要在学生大休离校和返校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放学。
3、教职员工如遇到学生在校外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电话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同时打电话给医院,或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4、学校师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保护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5、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和安全,避免再次事故发生。
6、学校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7、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及时联络,呼救,并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