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服务标准、服务承诺

日期: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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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为了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客户服务中心接待咨询必须遵守本规范。

1、上岗佩戴服务标志,岗位标志明确,室内卫生整洁,仪表大方,举止文明。

2、用户来访,主动热情,问明来意,耐心听取用户要求,说话语气温和,礼貌待人。

3、接听电话解释问题清楚,不敷衍,对用户要求不推诿扯皮,提高办事效率。

4、按规定准确、熟练地办理业务,证件、单据、凭证当面交待清楚,无差错,不得刁难、要挟用户。

5、秉公办事,不接受用户好处,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服务承诺:

一、热情服务

1、首接首问的第一责任人对用户咨询,不论是否本职范围内的事情,都必须热情接待。主动受理、负责到底,不得推委。

2、坚決到不吃、拿、卡、要、刁难用户。

二、供热新用户的增容入网

1、受理新用户开户申请,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

2、业务接待人员礼貌热情,服务规范;

三、热费的收缴

1、收费人员实行礼貌用语,热情接待用户。

2、对拖欠费用的用户,公司在按规定停止服务前,向用户发出书面通知。

四、供热服务

1、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淮房内,供热设施规范的情况下,保证供热室温不低于政府规定温度。

3、运行期间,供热公司24小时值班,保障用户正常供热。

4、小故障随报随修,大故障及时抢修,尽量不影响用户供热,并及时解决。用户说明原因,对于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个别用户温度不达标的,耐心向用户说明情况,与用户协商解决,达到用户满意。

五、供热收费项目服务

1、公司与热用户供暖前签订供用热合同。

2、公司收费科职员负责按规定收缴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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