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经济开发区中村小学生活补助资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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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村小学在校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校于每年 9 月开学时受理资助申请;

2、 申请资助学生提交《资助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  一周内向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 ”;

3、通过入户走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准确、全面 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既要做到认定内容、 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 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 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部 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 认真审核。

4、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 由班主任任组长,任  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或家长代 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 10%。

5、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内 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咨询电话:8862153

龙口经济开发区中村小学

2024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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