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芦头镇芦头小学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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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秩序管理

学生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规定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换位。实验开始前,检查核对仪器、器材、试剂,实验台保持清洁,物品归位。

二、实验操作规范

学生按规范操作实验,如实记录,不得更改内容或动用其他器材。实验中保持良好秩序,遇疑难向老师求助,不得随意走动或喧哗。发生事故保持镇定,报告老师处理。

三、实验废弃物处理

用过的火柴梗、废渣、废纸等放入指定容器,仪器损坏主动报告老师。有毒药品严格按规定操作,撒落时科学处理,接触后及时洗手。

四、仪器设备管理

公用仪器用后放回原处,原地使用的仪器不得随意移动。实验完毕,擦拭仪器放回原位,整理台面,检查关闭酒精灯、水龙头、电源,不得带出实验用品及设备。

五、实验报告要求

根据实验内容和要求及时撰写实验报告,如实反映结果和过程,不得臆造或抄袭。

六、事故处理规定

对违反操作等造成重大事故的,实验室保护现场并向学校报告,学校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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