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芦头镇芦头小学体育安全制度

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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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3.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4.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5.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6.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7.体育组和后勤部门要定期对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8.严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体育活动,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全部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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