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朱吴镇第一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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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由成浩

副组长:孙常红

成员:于吉玲 孙国刚 闫寿松 孙常久 刘志政 苏聪慧 苗长芳

二、报告制度

学校一旦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场或周围的师生要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学校根据事件情况确定向相关的各级领导部门汇报。

三 、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不小心或打架斗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校外人员因故故意伤害学生。

四、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学校要做到层层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事故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1、在场或周围的师生要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并以最快的速度(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叫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教育局;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公室。若是由于刑事案件引发的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则立即拨打110报警。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移交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处理

5、学校应协助所有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协商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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