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
组 长:倪寿成(校长 全面负责食堂管理)
副组长:刘晨生(副书记 安全总监)
蒋岚(校委会委员 具体负责食堂日常管理)
赵进刚(安全办主任 负责学生安全管理)
陈旭业(总务副主任 负责学生疫情管理)
组 员:陆方平(食堂安全管理员 具体负责食堂安全管理)
王欣(食堂安全管理员 具体负责食堂安全管理)
石小玲(安全办副主任 负责五年级学生管理)
曲 华(政教副主任 负责一年级学生管理)
张 冉(政教主任 负责四年级学生管理)
朱 倩(政教副主任 负责三年级学生管理)
刘 燕(教务副主任 负责二年级学生管理)
郑子勇 (食堂管理员 负责出入库管理)
于小童 (食堂管理员 负责转账付款)
程 佩(食堂管理员 伙食会计 负责盘点)
二、明确工作职责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每个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规范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第一责任人:倪寿成
主要负责人:陆方平
安全管理员:王 欣
物资采购人:陆方平 郑子勇
物资验收人:王 欣 程 佩
物资付款人:于小童 程 佩
物资入库人:郑子勇 刘巧丽
物资出库人:魏红霞 李春玲
三、强化准入管理
1.学校食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证件到期的按规定及时换领新证,有事项变更的,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2.学校在招聘食堂工作人员时,在确定拟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名单后,到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涉罪信息审查,对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曾被行政拘留的,坚决不予聘用。
3.学校建立并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食堂工作人员在入职前办理健康证,将健康证放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无法办理健康证的一律不得录用。健康证到期前,督促工作人员及时办理新健康证。
四、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各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修订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督促其落实。
2.建立落实校长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学校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4.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定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单,制定自查计划。自行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食堂实行封闭管理,及时关闭食堂出入口,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6.学校应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在餐厅或校内其他公共场所安装监控屏幕,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明厨亮灶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
7.学校加强对家长开放日的管理,开放日期间,不能让家长随意进入食堂操作区域,应通过监控视频让家长了解食堂管理情况。
8.学校按规定与配餐企业签订规范的配餐合同,对食品安全问题及责任进行明确界定。采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和专用密闭运输容器,并按要求定期做好清洗、消毒。食品烧熟到食用间隔时间不能超过两个小时,食品温度要达标。
五、加强应急管理
1.学校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定期开展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演练和预防食物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一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进行应急处置,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120等电话。
3.学校食品安全事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