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年级无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每学年组织一次统一期末质量检测。
一、考试命题:
1.一般情况下,学校均采用县级统一命题试卷。
2.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要挑选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承担。
3.命题人员要熟悉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
4.命题人员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泄露。
二、试卷管理:
1.外来试卷均由指定专人管理,签单接收。
2.由学校自行命题的试卷,在命题、打印定稿后,由专人进行封闭式印制、分卷。
3.在开考半小时之前完成分卷工作。
4.试卷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保密要求。
三、考场监考安排:
学校教务处于考试一天之前做好监考、巡考安排,并告知相关人员。各班主任在考试前将本班学生领到指定的班级。
四、工作职责要求:
(一)监考:
1.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教务处(或指定位置)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在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2.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帮助学生理解试卷要求。
3.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
4.每考场有两人监考,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及时巡视,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干扰和影响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抄袭、说话、打逗。如违反考场纪律,视情节给予警告等处分。
6.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及时收卷并上交教务处(或指定位置),密封试卷。
(二)巡考:
1.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2.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
3.巡查考试情况至少2次,并随时调整、处理一些突发情况。
五、试卷评阅:
1.除参加市级统一阅卷的考试外,其他试卷均采用交换、流水阅卷方式。
2.试卷在阅卷之前完成打乱后的封名卷钉工作。
3.阅卷中采用相对一致的评分标准。严格参照下发的评分标准,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领导确定。做到标准统一,任何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4.阅卷教师要认真仔细地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
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将成绩直接送至教务处。
六、学业测评:
学业测评均由任课教师按照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登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1.教师要按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及时向学生评讲反馈有关情况。
2.教师认真分析试卷中反映出的教学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相关教师需按时完成“个人-备课组-教研组-教务处(校级)”的各级质量分析报告。
4.试卷在考后需要报教研室的有学校统一上报。
七、学生成绩考核:
1.注重平时的考核。教师可通过课堂口头提问、书面考核、能力考核,及时、准确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2.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一二年级无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每学期一次统一考试。克服偏育、偏科、偏分的错误倾向,取消期中考试。
3.每学期期末,对各学科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即: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考核成绩要记入学生评价手册。
4.考核后,教师要对考核情况进行质量分析,交教务处审核、归档。
5.根据国家减负要求,学生考核成绩不得排班级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