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文化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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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在教育局实施教育经费财政统一结算支付的要求下,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做到不产生预算外支出。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要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2、学校各项收费使用财政票据,盖学校财务专章。原则上一生一收据,因特殊情况需要一班一收据的,必须附学生花名册,由班主任或经办人、学生签字确认,确保资金全部入账,收费不得存入个人账户。

3、对于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的资金必须当天通过银行上缴财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4、学校收取各种费用时,由学校财务室做好表格,下发给各班主任,再由各班主任做好班级收费明细表格,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家长扫账户二维码直接缴费。款项收取完毕,由报账员及时缴存核算中心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单位公务费用报销、项目支出和补贴发放要坚持“厉行节约,合法真实”的原则,先审批后报销,责任明确清晰,程序公开透明,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凭证真实有效。

(一)财务支出原则

1.严格按预算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各项公务费用支出、通用资产购置支出、项目支出、津贴补贴发放等,切实控制并逐步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严禁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用途。日常支出由校长审批,严格按预算、审批的事项、金额等办理报销业务。校委会研究和确定重大支出审批额度。对于重大支出须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2. 严格支出审核。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得虚列事项套取现金;不得报销不属于本校业务范围的票据;不得报销发票抬头为个人、发票单位名称不全的发票;不得使用假发票;不得违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单位内部往来票据和白条入账。

经办人对经审批的支出取得的发票或自制报销表进行分类、整理并签字,连同规定的通知、审批单、《汇总报销单》、支出明细等附件一起交由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到核算中心结算。

规范原始单据填制。经办人应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内容准确齐全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

发票:发票要明确购买的物品、工程或服务的详细名称,不得填写办公用品、耗材、劳保用品等笼统名称,应详细注明物品或服务的数量、单价、金额等项目。严格控制定额发票的数量和金额。不合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

报销表:报销表的填写要规范准确,内容齐全,包括时间、名称、内容、数量、定额及金额等。严格报销表的使用范围。

附件: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 经费、通用资产购置及工程(项目)支出等支出事项的附件,须符合上级及我市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3. 严格结算方式。支出结算包括公务卡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方式,杜绝现金结算。

公务卡结算:按照《莱阳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莱财〔2012〕16 号)、《关于建立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的通知》(莱财库〔2012〕 17 号)规定执行,属于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内的支出项目原则上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转账结算: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予以结算。需对方提供完整的收款方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交由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

(二)差旅费支出

差旅费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莱阳市以外地区出差、培训、学习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差旅费支出按照《莱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莱财行〔2014〕1 号)、关于差旅费支出流程:

1. 出差人员提前填制《公务出差审批单》, 审批单应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事由、预计出差时间和拟乘坐的交通工具等,由经办人签字后交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

2. 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表,应注明出差地点、起止日期、 出差事由以及报销项目、金额等,往返车船、飞机票起止时间应与报销单填列时间相符。

3. 出差人员需提供会议(出差)通知、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汇总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经校长签批、财务人员审核后予以结算。

差旅费支出注意事项:

1. 公务出差严格实行事前审批,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纪律规定和开支标准,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除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2.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3.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4.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三)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公务(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 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接待活动开支的必要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莱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莱办发〔2014〕48 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接待费支出流程:

1. 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领导、 校长签批。

2. 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3. 经办人提供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 费用单据、消费明细等凭证,经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批后予以结算。

4. 公务接待活动费用要据实一次一结账,列出消费明细,无消费明细不予报销。

公务接待费支出注意事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额度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随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严格实行事前、事后双重审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陪餐人数,不得在接待费中报销应由被接待单位承担的费用,不得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在公务陪餐时,午餐一律不用酒。晚餐原则上不用酒,特殊情况用酒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产低价位红酒,每瓶价格严格控制在 100 元以内,并注意控制用量,做好登记备案。

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 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用餐人数,一律凭票安排份饭,标准不超过 30 元/人。

(四)培训费支出

培训费指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培训费支出流程:

1. 参加培训人员填制《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和校长签批。

2. 参加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文件、《培训审批单》、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提供相关凭据,经校长审核签批后予以结算。

(五)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支出

办公设备及家具等通用资产购置按照《莱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莱财资〔2017〕 1 号)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 准以及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以实用节约、不超标准为原则。

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支出流程:

科室(部门)提出购置申请,填写《通用资产购置审批单》。

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账簿中同类资产的存量、使用年限和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进行审核,符合购置条件的,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购置。

定点采购的,经办人提供购置审批单、发票及购置资产明细等凭证,经卖方签字、经办人签字、领导签批后予以结算。

单位现有存量资产(包括本标准施行前已经超标准购置的) 继续使用,新增资产按照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进行配置。

报废通用资产的,应当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资产处置有关规定 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存入银行。

2、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3、会计与出纳应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2、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账户。

3、支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会计、分管领导分开保管。

4、及时与银行对账,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5、资金运转情况每月报校长室。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账目,每月由资产管理员检查一次。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采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 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资产管理员向总务主任汇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四)票据领用管理

1、各种票据由会计人员向有关部门领取。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2、出纳人员使用票据、班主任使用收据时,向会计领用,并依次编号逐一登记,各种票据不能混用。

3、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 端正清楚,并加盖收款人、单位财务章。

五、经费报销制度

(一)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挤占挪用。

2、购置的物品实行双人采购,采购需提前申请,申请单经校长签字批准,由双人一起采购。购置的物品由总务主任做好入库清单,各班领用物品需先向总务主任填写出库清单申请领用。

3、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总务主任签字,校长批准后报销。

4、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账,资产管理员记好账。

5、实施大宗办公用品的定点采购,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资产登记。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格与报销价格相符。原则上高铁只报销二等座,出租车费不予报销。

2、差旅费及时报销,无特殊原因,有效期为一个月。

3、报销流程:出差人出差前填写审批单,回来后填好差旅费报销单签名,分管领导签字,经办人审核,校长审批签字后报销。

4、外地学习、培训等报销按上述规定。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双人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采购单,校长审批,大额固定资产购买由教委会研究决定,写好会议纪要。

2、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总务主任和分管领导双人验收后,入库登记。

3、领用物品须办理出库手续,申领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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