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招远市烟台机械工程学校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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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烟台机械工程学校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实训车间要安排专人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上墙悬挂;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熟悉并掌握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正确使用安全器材和工具;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实训车间。

2.严格落实实验室、实训车间岗位职责,管理人员要管理维护好本室各种设备,每天全面检查本室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室领导,处室领导再上报校安全办,校安全办安排专人进行维修,消除隐患。

3.实验室、实训车间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在岗;各种移动电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

4.实验室、实训车间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放置;管理人员要熟知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实验室、实训车间内禁止吸烟、住宿、使用明火。

5.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加双锁保险,由专人负责;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在安全地方,要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6.严格落实化学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7.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要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在学生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教师监护;学生在实验和实训期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实习学生进入实训车间要统一着装,不按规定着装的实训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

9.每次实验或实训结束,实验实训教师要在学生离开实验室后,要对实验室、车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设备断电、水、气且关闭;清理实验废物、确保无明火,室内废气排净;危险物品按规定入库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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