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烟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贵单位提出的建议,对于我们今后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思字〔2023〕2号)中提出构建家校协同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要求。
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了“市-县-校”三级心育工作网络,实现了心理健康教育“六有”“六融合”。“六有”是有机构、有机制、有队伍、有活动、有课程、有阵地。“六融合”是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教学、与班级管理、与校园文化、与家庭教育、与社会生活、与医疗机构相融合。区域内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整体水平较好。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出台实施意见,指导心理健康教育。2021年7月,出台了《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烟教发〔2021〕59号),明确了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实施途径:一是开齐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构“活动体验型”的课堂教学模式。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阵地建设,多媒介宣传,多途径活动。三是优化心理健康辅导咨询服务,推进发展性心理辅导,健全危机预防干预机制。四是建立“家-校-医-社”支持系统,提升家长素质,完善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五是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帮助青少年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六是关爱教师的心理健康,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
二、强化预防干预,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心理高危学生筛查干预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明确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职责,建立高效、顺畅的信息流转及反馈机制。我市所辖中小学596所,100%的学校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及功能场地,规范运行使用并安排固定的时间对学生开放(小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负责学生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工作。规范心理健康档案建设,定期对学生心理状况进行评估、筛查并建立档案,坚持“一生一档”。设立“知心”信箱,并安排专人负责,解疑答问,完整记录辅导过程并及时归档。
三、家校医社协同育人,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一是强化家校合作,凝聚家校智慧。我们通过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建立家校联系手册,定期召开家委会、家长会,举办家教经验交流会、亲子互动活动,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向家长开放课堂等,关注学生心理发展状况,指导家长获取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和改革搭建平台。二是弘扬家庭美德,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将家庭美德、公民道德等作为家长学校的基本授课内容,举行了“家长德育课堂”系列讲座上百场,有效地提高了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凝聚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合力。积极主动争取卫生健康委、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民政、残联、高校等部门及街道社区、社会公益组织的支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心理成长环境。通过“医教结合、医教协同”的方式,完善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转介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出现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四、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自2016年起,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2021年3月起,开展烟台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市配备158名儿童督导员和6712名儿童主任,定期进行走访摸排,将心理、精神状态列入走访了解内容,并根据儿童实际需求,为其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单位所提出的建议,积极听取全市各界人士的宝贵意见,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做好课内课外协同文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按要求纳入校本课程,严格落实每两周1课时的要求,把课程开好、课时开足。要加强教学研究,创新教育方法,打造精品课程,让学生听得进、乐于学、能受用。每个学段的学生都有其成长规律和心理特点,要量体裁衣、因材施教,帮助学生解决自我发展、升学压力、人际交往、情绪调试、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心理困扰。要开展适当的挫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功观、幸福观,在成长的道路上,既追求卓越,又能接受平凡。要发挥好各学科的心育功能,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育人要素,使其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各方面。特别是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
二要做好校内校外协同文章。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得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才能事半功倍。各学校要着力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建好用好家长学校,做到每学期与每个家庭直接沟通1次以上,家长每学期至少接受1次家庭教育指导。要利用好家长微信群、公众号、家校通、网络家长学校等平台和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途径,经常性地向家长宣讲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更加注重孩子心理健康,着力改善亲子关系,更好地促进孩子快乐、健康、茁壮成长。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力度。督促各学校加快建立标准化心理咨询室和成长辅导室,积极运用沙盘游戏、音乐减压、情绪宣泄、团体辅导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心理辅导。不少学生对心理咨询存在认识偏差和抗拒心理,要积极引导、打消顾虑,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利用效率。把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对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关注“一生一册”心理成长档案,加强对新生群体心理适应帮扶和春季、毕业季、考试季等特殊节点的危机排查,建立“一人一案”危机干预制度。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父母长期分居、事实无人照料的学生,要密切关注其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加强心理关注和人文关怀。
四要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督促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抓紧制定和实施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计划,通过公开招聘、交流轮岗、转岗培训等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同时,充分盘活现有资源,解决“专业不专职”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在培训上要加强。完善培训培养体系,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新教师入职和转岗教师培训。市级每学年举办1期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要畅通教师发展渠道,形成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岗位任职、职称评聘、工作考核相衔接的专业发展制度体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
五是强化关爱行动。加强部门和社会各界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构建“政府、学校、医院、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网络。根据民政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筹备出台市级相关文件。同时统筹各方资源、汇聚社会合力,加大与社会力量合作,对贫困、留守、流动、残疾和遭遇家暴、校园欺凌、丧亲等学生提供心理关爱和创伤干预。
六是强化科普宣传。充分利用每年寒暑假、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学校、村居和社区,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烟台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贵单位继续关注烟台教育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