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徐福街道徐福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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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金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认定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包括: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7)烈士子女;

(8)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注:若家长为领取财政工资的,一般不认为是贫困家庭。

三、认定流程

(一)材料收集

1、每学期开始由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后上报学校,学校发放《山东省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申请认定的学生(监护人)如实填写《山东省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3、开学一周内,班级评议小组组织申请认定的学生(监护人)填写《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署《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并负责收集《山东省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农村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庭、孤残、烈士子女以及长期患重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4、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山东省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认定程序

1、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按照本标准进行评议,确定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

2、年级认定小组根据班级认定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将结果上报学校认定小组在进行审核。

2、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年级认定评议结果,统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结合地区差异等因素,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可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适当调整。

3、班级评议小组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不应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4、如师生、群众向学校认定小组提出异议,学校认定小组应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应协调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调整;并在接到异议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如师生、群众在接到学校认定小组答复后仍有异议,可向中心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请复议,中心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通知学校认定小组进行调整;并在接到异议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学校资助联系方式

学校资助老师:庄老师

学校资助电话:0535-3453926

学校地址:龙口市徐福街道徐福小学

五、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烟财教【2012】55号和烟政发【2016】9号以及鲁财科教指【2019】32号,对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500元。

办理程序是:每学年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由市资助中心通过邮储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银行卡中。

(四)爱心救助金

政策依据:龙办普发【2003】65号,主要救助建档立卡、低保等困难家庭的学生,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350元。

办理程序是:每年三月,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确定受助名单后发放给受助学生。

龙口市徐福街道徐福小学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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