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龙口市芦头镇芦头中学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1.资助对象:对脱贫享受政策、孤儿、烈士子女和低保家庭子女、残疾 、少数民族、三峡移民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幼儿)要优先予以资助;计生家庭的贫困子女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父母一方在国企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者,以及有产生稳定收入经济项目和其他稳定财产收入的家庭不能上报。
2.资助标准: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烟财教[2012]55号和烟政发[2016]9号以及鲁财科教指[2019]32号,对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寄宿中学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每学年625元。
二、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
1.申请。资助申请按学期申报,本学期受助的学生均需填报《山东省义务段教育资助申请表》1份,申请表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能空白。
2.审核。学校做好本学期受助学生三级认定审核,将受助情况按规定予以5天公示,并当日将统计表的电子文档上交资助中心,所有资助学生需全部录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
3.拨付:资助中心结合资助系统和学校汇总评审结果,报财政部门审核。
4.发放。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标准规范,助学金发放不得使用现金,需使用学生本人银行卡。本着家长和学校便利的原则,我校指定办卡银行,由受助学生家长带学生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办卡。学校经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由市局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银行卡中。
三、资助咨询途径
学校资助负责教师:李老师
学校资助咨询电话:0535-8641114
地址:龙口市芦头镇芦头中学
详细地址为:龙口市芦头镇芦香街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