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第一中学校园学生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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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处理校园学生意外伤害领导小组

组  长:于建涛

副组长:李吉纯、由洪旭、高飞、包朋波、赵福宁

组  员:孙海波、张炜、黄强、于瀛海、杨洪君、张海勇、孙茂靖、王鹏飞、邵光超、李泽亭

三、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

责任人的确定本着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意外伤害无法确定责任人的以当场或首遇教师为负责人。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

3.学生课间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以安全办作为安全管理的主要部门,配合值班领导,协调学校各部门配合,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和安全事故处理。

四、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理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处理措施和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值班领导和安全办。

2.值班领导、首遇教职工、班主任、安全办人员,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首遇教职工立即报告班主任,并由校医进行处理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报告级部领导和分管校长及校长。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报告级部当天值班领导、班主任、安全办,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寻求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值班领导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汇合,指导救治工作。若情况严重,直接拨打120和110等紧急电话并通知班主任赶赴医院(现场),同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在送诊途中,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领导与级部领导、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医院,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汇报教体局。

第四步: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校安全办协同级部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级部领导、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五、关于事故报告和备案记录

1.做好事故的事后报告和备案,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首遇教师负责情况说明报告,班主任和到场值班领导负责整体性报告。

2.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3.属于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即报上级有关部门。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山东省海阳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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